录取批次及院校志愿设置
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分三个录取批次,继续按照艺术文科、艺术理科分别投档录取。
1.本科一批
包括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211”工程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院校和经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
2. 本科二批(原本科二、三批)
包括本科第一批以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院校、普通本科院校、本科独立学院及民办高校,艺术类本科二批院校分为两个阶段录取。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在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录取,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和本科院校的其它艺术类专业,在本科二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
3.高职(专科)批:包括所有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